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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 (略) (略) 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和应用系统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改造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6日 15: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34-244XZ3ZF0371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 (略) (略) 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和应用系统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改造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新疆维吾 (略) (略) 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对新 (略) 、1234 (略) 、 (略) 、新 (略) 、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行政执法考试、安置教育系统、法律援助等系统进行等级保护测评。
备注:
标项名称: 应用系统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改造服务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应用系统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改造服务。围绕GB/T *-2021《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中关于信息系统在系统规划阶段的密码应用要求,综合考虑物理和环境、网络和通信、设备和计算、应用和数据、安全管理等层面的密码应用需求,设计合规、正确、有效的密码应用方案,满足GB/T *-2021《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中三级指标要求,通过本次项目建设,打造 (略) ,确保招标人可顺利通过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
备注:
标项名称: 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新疆维吾 (略) 司法厅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对新 (略) 、1234 (略) 、 (略) 、新 (略) 、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行政执法考试、安置教育系统、法律援助等系统进行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验收合格90个日历日;36个月(免费服务期自通过*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标项 1、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验收合格90个日历日;服务期:12个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线上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 15: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1月26日 15:3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 (略) 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 (略) 司法厅
地 址:新泉街626号
联系方式: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新疆维吾 (略) (略) (略) 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1楼招标三部
联系方式:0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宣霖
电 话:0991-*
附件信息: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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