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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登录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BZB-004-001
项目名称: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车辆维修保养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供应商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采购内容;
(3)投标人应为经运输管理部门许可的汽车整车维修二类资质及以上资质的汽车维修机构,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登录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线上获取。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 (略) 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 (略) 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地 址:新疆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行政办
联系方式: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慧
电 话:*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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