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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餐厅食材供应商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 (略) 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4楼1401室或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Y-TJYSCCG-*(2)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餐厅食材供应商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餐厅食材供应商项目(二次)
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 (略) 餐厅食材供应商采购,主要采购内容包括:主食类、调味品、肉类、蔬菜及水果、干果类食材(食材参数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非小型、微型企业的将被拒绝。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合同项下所需货物及服务;
(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以及未被列入新疆税务局失信惩戒企业名单。近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因围标串标、偷税漏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记录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将拒绝其参本次招标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4楼1401室或网上
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需将提供:(1)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3)《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4)信用信息网页截图打印件。网上获取采购文件的须将以上资料扫描后以PDF的格式发至邮箱:*@*q.com。
售价(元):2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华域建设工程 (略) 开标室( (略) 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3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华域建设工程 (略) 开标室( (略) 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3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 (略)
地 址: (略) 新市区河北东路188号
联系方式: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 (略)
地 址: (略) 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40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猛
电 话:*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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