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须为增值税 * 般纳税人。(若为 * 证合 * 的企业,提供 * 证合 * 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及增值税 * 般纳税人的凭证,如:《增值税 * 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 (略) (略) 截屏(提供截屏的,需在截屏上 (略) (略) 址))等扫描件; 注: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 * 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除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外,其他组织还包括:①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独资企业;②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 (略) 经营企业、外资企业;③ (略) 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④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⑤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 (略) 、 (略) (略) 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⑥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企业、街道企业;⑦其他符合本条规定的组织。 2.2注册资金为:不低于 * 万元(含)人民币。 2.3 经营范围要求:经营范围包含或等同于通信设备维修等内容。 2.4业绩要求:应答人需提供 * 日至今(发标时间止)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指:电源模块维修等)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至少2份,业绩累加金额之和不少于 * 万。注: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和双方签字盖章页等。①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每份合同至少提供 * 张有效发票;②如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以及与框架合同对应的订单或发票,业绩金额以发票或订单金额为准;③合同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框架合同对应的发票或订单日期为准。 2.5具有良好的资金和财务状况 (略) 合同的能力和信誉,近 * 年无违法经营记录; 2.6单位负责人(包括法人代表、控股股东)为同 * 人或者存在控股(占股大于 * %)、管理关系( (略) (略) )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 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 * 项目应答; 2.7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在最近 * 年内有严重违约的;在最近 * 年 (略) (略) 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应答产品在 (略) 或其他电 (略) 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 2.8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对标的物/ (略) 分包转包。 2.9未列入中 (略) (略) (略) 为清单(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的产品类别)。 注:以上为必需具备条件,任何 * 项不满足,则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以上证明文件必须在应答有效期内,且经年检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