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须为增值税 * 般纳税人。(若为 * 证合 * 的企业,提供 * 证合 * 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及增值税 * 般纳税人的凭证,如:《增值税 * 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 (略) (略) 截屏(提供截屏的,需在截屏上 (略) (略) 址))等扫描件;
注: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 * 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除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外,其他组织还包括:①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独资企业;②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 (略) 经营企业、外资企业;③ (略) 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④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
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⑤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 (略) 、 (略) (略) 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⑥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企业、街道企业;⑦其他符合本条规定的组织。
2.2应答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通信技术或计算机系统服务;
2.3业绩要求:应答人需提供 * 日至 * 日的类似项目业绩1份(类似项目指:监控值守等相关服务)。注:须提供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材料包括以下内容,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和双方签字盖章页等),①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②如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以及与框架合同对应的订单和发票,业绩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③合同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框架合同对应的发票日期为准;
2.4具有良好的资金和财务状况 (略) 合同的能力和信誉,近 * 年无违法经营记录;
2.5单位负责人(包括法人代表、控股股东)为同 * 人或者存在控股(占股大于 * %)、管理关系( (略) (略) )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 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 * 项目应答;
2.6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在最近 * 年内有严重违约的;在最近 * 年 (略) (略) 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应答产品在 (略) 或其他电 (略) 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
2.7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对标的物/ (略) 分包转包。
2.8未列入中 (略) (略) (略) 为清单(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的产品类别)。
注:以上为必需具备条件,任何 * 项不满足,则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以上证明文件必须在应答有效期内,且经年检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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